小米“抄襲”給中國丟人了?
1.繞道襲擊敵人
2.把別人的文章、作品私自照抄作為自己的去發表。
3.不顧實際,照搬別人的思想、方法、經驗等。
當然,詞典怎么解釋是一回事兒,法律怎么解釋又是另外一回事兒。在法律層面上,判定抄襲有兩個標準:
第一,被剽竊(抄襲)的作品是否依法受《著作權法》保護;
第二,剽竊(抄襲)者使用他人作品是否超出了“適當引用”的范圍。
盡管法律上有嚴格的界定,但無論是中國公司還是外國公司,保護自家知識產權向來是個難題,有兩個主要問題,一是舉證難,二是賠償低。
上個周末,小米預熱的“動態萌拍(Mimoji)”功能,在網上引發了一場公關風波。微博博主@搞機少女,曬出一組蘋果Memoji與小米Mimoji的對比圖,博主言辭中沒有提到抄襲與否,也沒有提到圖片的來源,但由于形象實在太過接近,再加上蘋果Animoji推出在前,很快,抄襲論淹沒了小米。
小米給出的回應邏輯是Mimoji沒有進行任何形式的抄襲,并指出Mimoji能識別人臉特征,自動生成卡通形象,和蘋果Memoji的邏輯不同。小米方面言辭相當激烈,保留追究造謠者及“幕后黑手”的權利。
按理說小米發完官方公關這事兒就差不多結了,又過了兩天小米又被微博博主發現在小米9CC的京東宣傳界面上,Mimoji萌拍主題曲直接發布了蘋果曾發布的Memoji視頻,對此小米小米集團公關部總經理徐潔云在微博回應稱,“經查的確是相關運營團隊在京東平臺頁面上傳過程中出錯,上傳了錯誤的內容。內部正在進一步調查并將嚴肅處理。”
后來徐潔云又發布了幾條微博,做過以下幾種表態:
“從常識角度說,做競品研究在每個行業都是常態”
“能明白溝通好好說話的網絡環境就是被這種亂帶節奏的人搞壞的”
似乎小米已經成為了受害者,被網絡暴力帶了節奏。
我們今兒暫且不論小米在Mimoji上有沒有抄襲,因為確實如果你用心去看一下Mimoji的圖片就會發現,雖然Mimoji 造型沒鼻梁沒脖子,再配上色彩鮮艷,似乎是打了玻尿酸過度豐滿的臉頰畫風乍一眼看上去是挺像蘋果Memoji,但二者呈現還是有一些細微差異。
蘋果有沒有給Memoji申請知識產權保護不說,至少是在現在的二者對比層面,蘋果即使去告小米,就是因為Memoji與Mimoji之間的細微差異,蘋果想要勝訴幾乎也是不可能的。而真實情況是,蘋果確實也沒給Memoji申請商標。
我們今天只討論下小米的Mimoji以及后續的公關告示對小米乃至中國手機廠商造成了什么樣的國際影響。是否真正是被“惡意抹黑”了。
the Verge是美國乃至世界知名的科技媒體,在評價小米Mimoji時候,將其形容為“糟糕的模仿”,而Engadget直接認為小米“克隆”了蘋果Memoji。
只要在Google以Xiaomi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就會發現與Xiaomi這個關鍵詞關聯度最高的,是“Clone”和“Apple”,以至于一些網站在描述小米時候,直接把小米稱作“Apple Clone Maker”。
這樣的描述是丟人還是長臉了,大家自己判斷吧。
至于小米在官方聲明中表示要保留追究造謠者及“幕后黑手”的權利,the Verge給出的評論是:
簡單翻譯一下并介紹下前文情況,就是the Verge也承認說蘋果要是維權確實是不可能,小米也不是完全抄襲,但是這么像的Mimoji被抓出來后還要威脅發布者其實是愚弄大眾的行為。小米并沒有通過構建每一點硬件和軟件的創新來成為Android陣營的霸主,Mimoji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除了Mimoji這件事,小米在網上被人抓出來抄襲也不是一件兩件了,有的承認了,有的沒承認。無論承認與否,小米在官方聲明中總愛加上這一句:小米公司高度尊重知識產權。
但朋友,高度尊重知識產權可不是單純說說而已啊,高度尊重知識產權是怎么個高度法,小米能給個解釋嗎?是嚴格遵守法律規定式的遵守?還是法律空白處就可以有技巧操作?
如果在針對國內媒體人指責時,小米能夠搬出“法律的武器”追究到底,那在面對海外媒體的指責時呢?小米的公關傳播還能做什么?
要知道,小米已經是一家國際公司了,在海外很多市場都在售賣自己的產品,產品確實無國界,公司也可以沒有,但在外國人心中,小米就是中國公司,甚至是中國科技界的標桿,代表中國人的做事方式。
還是希望小米在公關層面多一些坦誠,少一些套路和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