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小天鵝電器違法建設遭罰20萬 為美的集團子公司
小天鵝電器主要違法事實如下:“2020年1月9日,執法隊員巡查小天鵝電器廠區內時,發現該廠部分建筑涉嫌存在違法建設。經調查發現:
1、當事人小天鵝電器廠區內有4處屬于違章搭建,1號違建B-E連廊頂棚,面積2339.61平方米。2號違建E-F連廊頂棚,面積2905.13平方米。3號違建C-D連廊頂棚,面積3252.82平方米。4號違建研發實驗室,面積367.39平方米,共計面積8864.95平方米;
2、3處頂棚為鋼結構,1處研發實驗室為一層磚混結構,所有建筑均已完工;
3、當事人小天鵝電器現場未能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小天鵝電器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該條款規定如下: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無錫市新吳區城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對小天鵝電器作出上述罰款處罰。該條規定如下: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并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網站公示日期為2020年11月19日;無錫市新吳區城管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為2020年6月3日。
據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建筑許可制度的確立體現了國家對建筑活動作為一種特殊的經濟活動,進行從嚴和事前控制的管理,對規范建筑市場,保證建筑工程質量和建筑安全生產,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提高投資效益,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和國家財產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美的集團披露2020年半年度報告顯示,小天鵝電器業務性質為洗衣機制造;美的集團直接持股100%。本年小天鵝電器吸收合并無錫小天鵝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