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法使用“米家”商標 小米一審被判賠1200萬
知識產權保護專家孫佳恩向記者表示,從公開的信息看,除非杭州聯安存在惡意“搶注”(搶先注冊),不然小米即便上訴大概率還是會敗訴,但有可能會減少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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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商標侵權
上述商標侵權案杭州中院最早于今年4月下旬就已公布初步案情進程。
據悉,杭州聯安成立于2003年5月,主要承接安防工程、弱電工程、電子智能化工程等,于2011年10月申請注冊“MIKA米家”的商標,國際分類為9,包含報警器、攝像機、錄像機、擴音器喇叭、網絡通訊設備等,該專用權于2012年12月生效,有效期至2022年12月。
▲ 截圖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但杭州聯安發現,小米通訊、小米科技自2016年3月起,陸續將“米家”商標使用在米家多功能網關、米家無線開關、米家對講機、米家智能攝像機云臺版、米家智能攝像機1080P、米家小白智能攝像機、米家行車記錄儀、米家煙霧傳感器報警器、米家門窗傳感器、米家天然氣報警器等共計十款商品上,并通過京東網、小米商城等渠道進行銷售,涉嫌對其商標進行侵害。于是杭州聯安向法院起訴,要求小米通訊、小米科技停止侵權,并主張了共計7800萬元的賠償請求。
在12月30日的一審審判中,杭州中院經審理認為,本案被控侵權商品與涉案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構成相同或類似,被控侵權“米家”標識與“MIKA米家”注冊商標標識構成近似,小米通訊的大規模可能讓消費者誤認為杭州聯安的商品來源于小米,即產生反向混淆。
杭州中院通過梳理杭州聯安注冊商標時間與小米推出“米家”品牌的時間,認定本案并不是搶注他人商標再提起訴訟的情形,杭州聯安注冊本案商標并無惡意。
根據小米通訊、小米科技和京東提供的數據,在被控侵權期間內,各被控侵權商品總銷量分別達5.8億余元、3.2億余元和7300余萬元。綜合考慮涉案侵權行為對小米方面利潤的貢獻率后,杭州中院判決小米通訊應承擔1200萬元的賠償金額,小米科技基于其銷量占總銷量的比例,承擔相應部分的連帶責任,即對其中68.04萬元承擔連帶責任。
那么,小米方面在此前有無注冊“米家”商標,是在有“米家”商標的基礎上涉嫌近似侵權還是完全無商標就使用了“米家”標識?杭州中院宣傳部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針對此事,杭州中院微信公眾號分別發了開庭和宣判的情況,更加具體的細節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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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繼續上訴
針對上述判決,小米明確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述結果僅為一審判決,還將提起上訴。
小米在聲明中稱:“杭州聯安所擁有商標是‘MIKA米家’,我們所擁有使用的是‘MIJIA’、‘米家’及相關組合。”
據《國際金融報》記者查詢,雖然小米于2016年才發布“米家”品牌,但在2010年7月就已申請注冊“MIJIA米家”商標。2014年8月起,小米開始大量注冊“米家”商標,不同的國際分類注冊了40余個,國際分類9也在其中,這與此案中的國際分類一致。
孫佳恩表示,雖然小米曾注冊過國際分類9的“米家”商標,但杭州聯安早于小米注冊,所以雖然大類相同,但小類是有區別的,杭州聯安“MIKA米家”商標的小類,小米全部沒有注冊上,這意味著小米仍涉嫌商標侵權。雖然小米方面抗辯稱兩家企業所擁有使用的商標并不完全一樣,但仍涉嫌商標近似侵權。
▲ 截圖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在孫佳恩看來,小米上訴大概率還是會敗訴,但賠償金額可能會減少。
小米表示,并不認同一審判決中提及的利潤計算方法,杭州中院認定的“侵權商品的利潤率不少于30%”背離事實,實際上2018年報中披露的小米硬件綜合稅后凈利潤率低于1%。孫佳恩表示,如果小米上訴至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被認定利潤率并沒有那么高,小米的賠償金額會相應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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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還能用“米家”嗎?
“米家”品牌自發布起已經歷三年多的風風雨雨,如今儼然已經成為小米“手機+AIoT戰略”的關鍵一環。
有業內人士將米家稱為小米的未來。那么,“米家”涉嫌商標侵權會不會影響到小米“米家”品牌的發展?
針對上述問題,記者在第一時間聯系了小米方面,但截至發稿前,并未收到回復。
小米在聲明中解釋稱,從2015年5月開始,小米針對“MIJIA”、圓形及組合還進行了全類別的申請。截至目前,小米公司名下共有140余件“米家”相關商標,近140件“MIJIA”相關商標,覆蓋眾多品類。本次訴訟中僅僅涉及小米10款產品的商標使用爭議,小米的“米家”商標絕大部分權益完全與此無關。
至于目前已經涉嫌商標侵權的10款米家產品,孫佳恩向記者解釋到,在小米上訴期間,仍可繼續使用“米家”的商標,但如果到時再敗訴,小米就不可再在這10款產品上使用“米家”標識。屆時,小米面臨三種選擇,一是改標識;二是向杭州聯安買商標,但購買成本預計會較高;三是向杭州聯安申請商標許可使用,但這種方法意味著后續小米可能一直受杭州聯安的牽制,因此反而最不可取。
記者注意到,小米方面自與杭州聯安產生訴訟以來,又在今年重新申請注冊了幾項“MIJIA米家”、“米家”的商標,但目前為止基本都處于等待實質審核的進程。與此同時,杭州聯安也新增了“MIKA”和“米家”的商標申請,但同樣尚未成功注冊。
“小米發展快速,可能在商標、專利等相關方面重視度不夠,這是歷史積累下來的問題。”運營商分析師付亮向記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