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個別圖片公司用軟件檢索訴圖牟利 網友:河圖公司?
在今年6月,國家版權局等四部門啟動“劍網2020”專項行動。重點之一是“著力整治圖片機構、版權代理公司存在的假冒授權、虛假授權、惡意索賠等行為,進一步規范圖片市場版權傳播秩序。”因此,該報告一發布,就引發飽受圖片公司惡意索賠之苦的企業高度關注。
網友微博跟帖北京互聯網法院 爆料圖片公司侵權賠償違規模式
今天家電消費網登錄微博,看到北京互聯網法院這則報告下跟帖眾多。
網友投訴最多的是侵權圖片賠償金額過高,動輒一張圖索賠萬元,就是判決下來1000多一張的侵權賠償金也讓人不服,引發上訴,占用司法資源。“法院說個別圖片公司用專業軟件檢索侵權圖片,利用司法手段謀取不當得利。這不就是說的北京河圖創意圖片公司?!該公司研發了查盜圖軟件,一周就發起對上百家企業訴訟。媒體轉載一張配圖就索賠一萬元。”有網友表示。
“2張百度隨處可到的普通景區攝影縮略圖,一審駁回對方控告,二審被陜西省高院改判賠償2300元,并承擔2次225元審判費用,在小微企業疫情遭受重大損失之際,一個靠圖片勒索的公司,為何在西安這片土地上,可以肆意妄為,司法公正何在?”有網友留言。
其次,網友對北京河圖創意等多家圖片公司打著版權旗號,通過訴訟謀取不當得利之實的商業套路表示憤慨。
網友的共識是,一些圖片公司把法院當成公司的“營銷部門”、“法務部門”,這些公司買了版權后,不去營銷推廣,不去想怎么好好做生意,坐等侵權的人送上門,這些公司還會故意把自己的圖片放網上,讓大家使用,然后再起訴,迫使別人購買它的套餐,或者付出巨額賠款。
“望法院調查北京河圖創意圖片有限公司,在網上口碑極差,以廣撒網多斂魚的方式,以打版權官司為盈利,批量起訴,一遍遍打電話進行騷擾,以希望和解的方式購買他們圖庫的會員,不止對網絡公司或是小型公司進行起訴,連國家的官媒也被他們起訴,支持版權,抵制惡意起訴。”網友表示。
“北京河圖創意圖片有限公司敲詐式索賠,超乎善良人們的想象!這是我公司親歷后最真實的感受。我公司保留完好的截屏證據,可向各新聞單位提供,希望媒體曝光河圖創意打著版權旗號獲取高額利潤的騙術。”
涉網圖片類著作權案件侵權金額首次披露 律師認為一張不超過200元
對于網友普遍吐槽的圖片公司索賠過高問題,北京互聯網法院關于涉網圖片類著作權案件的調研報告中首次披露了賠償金額,讓飽受圖片公司侵權索賠之苦的企業有了價格參考依據。
報告稱,新聞網站等媒體侵權多發,微博、微信、博客、貼吧等平臺上的自媒體用戶侵權現象十分普遍。最主要的使用方式是在文章中作為配圖使用,占比94%。
絕大部分案件中,原被告均未針對如何確定損害賠償進行舉證,法院判決多使用法定賠償的方式確定損害賠償數額。實踐中,損害賠償數額的裁判標準體現出差異化和梯度化。目前,單幅攝影作品的最低損害賠償額為300元,最高為4000元,中位數為800元,平均值為867元;單幅美術作品的最低損害賠償額為440元,最高為25000元,中位數為800元,平均值為5670元。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戎進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而目前眾多新聞網站、微博、微信自媒體等在轉載他人文章中使用他人作品的行為較為普遍,大多都是原文轉載,其對此行為是否構成侵權事先并不知情,且在此情況下其不存在侵權的故意。若侵權成立,鑒于其不是直接侵權人,與某些直接使用侵權圖片并以此獲取高額利潤的侵權人不同,因此在賠償金額上也應有所區分,此類單幅圖片侵權賠償金一般不宜超過200元。
今天,家電消費網登錄圖蟲創意網站,看到一張圖片售價是40元,優惠30元,只需10元即可買到(也就是得到授權)。(杜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