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我音樂被罰5萬元:購買VIP會員后仍收到廣告
導讀: 酷我公司因用戶購買VIP會員后仍收到廣告,與頁面宣傳文字廣告屏蔽不符,近日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萬元。 經查,當事人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樂會員中心首頁有免廣告 一欄,點擊出現廣告屏蔽。無廣
酷我公司因用戶購買VIP會員后仍收到廣告,與頁面宣傳文字“廣告屏蔽”不符,近日被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萬元。
經查,當事人在其官方程序“酷我音樂”會員中心首頁有“免廣告 ”一欄,點擊出現“廣告屏蔽。無廣告推送,靜靜享受屬于你的音樂時光”文字表述內容,但實際在購買會員后仍然有廣告出現。酷我公司出具情況說明稱,“廣告屏蔽”為酷我音樂豪華VIP會員所擁有的一項功能。用戶在購買豪華VIP會員后,酷我音樂將為其屏蔽所有對外銷售的與酷我App相關產品無關的商業廣告以及播放頁面直播間廣告,但酷我App相關活動、產品及內容的宣發和公益廣告不在屏蔽范圍之內。酷我公司在接到用戶反饋后,第一時間對頁面進行優化完善。目前新版本頁面對豪華VIP“廣告屏蔽”范圍作出了詳細界定及解釋。
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于2020年12月24日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了廣告中對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允諾等,表述不準確、不清楚、不明白的違法行為。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應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參照《北京市市場監管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試行)》編碼C33349C020的規定,海淀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上述違法廣告,決定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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