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姓煙!工信部擬將電子煙參照煙草管理
導讀: 昨天,工信部網站征求對《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從征求意見中看,工信部將電子煙稱為新型煙草,傾向性已非常明顯。
昨天,工信部網站征求對《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工信部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附則中增加一條,作為第六十五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工信部表示,近年來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市場監管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社會各方面非常關注。此次修改主要是明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法律依據,并做好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發揮好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重要作用。鑒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與傳統卷煙在核心成分、產品功能、消費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應當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這也與國際上主要國家和地區對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方式一致。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實施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將大幅度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有效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虛假廣告等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從征求意見中看,工信部將電子煙稱為新型煙草,傾向性已非常明顯。
這是電子煙從業者一直想避免的一種定性,多數業內人士希望將電子煙定性為電子產品,從而減少束縛。
據了解,受該定性影響,美國上市的霧芯科技盤前已下跌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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