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and:對4家侵害專利權的電子鼓制造商進行維權
Roland公司自2020年8月至10月期間,對侵犯該公司權益的4家電子鼓制造及銷售的企業發送了警告函,并從上述公司處獲得了包含整改報告的答復。
Roland公司為了徹底解決對其專利(包含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商標、以及其他知識產權的不當使用、侵權行為,顯示出自始至終、嚴格處理的立場。此外,Roland公司也表示考慮對生產銷售侵權商品的企業,通過法律途徑,包含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的權益。通過這種持續不斷的維權活動,Roland不僅僅保護了自身的知識產權、維護并提高品牌價值,也同時體現了Roland對中國音樂文化與樂器行業的持續、有序的發展所做出的應有貢獻。
針對各侵權企業的警告內容及答復:
1. A公司(所在地:廣東省深圳市)
該公司生產并銷售的電子鼓,侵犯了Roland公司在中國及美國等地注冊的電鼓支架、镲片專利。該公司承認了侵權事實,并停止了侵權產品的制造、銷售、出口,同時報廢了侵權產品的生產模具,且停止了侵權產品在美國地區的銷售。此外,該公司也向Roland公司支付了相應的損害賠償金。
2. B公司(所在地:廣東省深圳市)
該公司制造的電子鼓侵犯了Roland公司在中國注冊并持有的專利技術,并在上海市舉辦的國際樂器展覽會上進行了展示。該侵權產品在展會現場經當地行政執法后從會場撤下。
3. C公司(所在地:廣東省惠州市)
該公司制造并銷售的電子鼓產品侵犯了Roland公司在中國及美國注冊的專利技術。C公司雖拒不承認以上侵權事實,但在收到警告函后將其官網上的侵權產品信息進行了刪除處理。據悉,該侵權產品已經停產。
4.D公司(所在地:廣東省深圳市)
該公司制造并銷售的電子鼓侵犯了Roland公司在美國注冊的專利技術。該公司已承認了侵權事實,并停止了該產品在美國地區的銷售。
【關于Roland羅蘭】
Roland 是一家業界領先的電子樂器制造商,擁有Roland、BOSS、V-MODA三大品牌,旗下產品涵蓋了多個領域,包括電鋼琴、合成器、單塊效果器、吉他音箱、電子打擊樂、聲卡、調音臺、視頻切換臺等。自1972年成立以來,Roland 已有40余年的產品研發歷史,其產品促成了多個音樂流派的誕生,不斷進取的創新態度更是促進了電子樂器相關技術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