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羅電動車因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被罰
導讀: 6月28日消息,針對因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被罰一事,哈啰方面表示,哈啰電動車已積極整改并全額繳納罰款。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上海鈞哈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啰運營主體)因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被合肥市市
6月28日消息,針對因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被罰一事,哈啰方面表示,哈啰電動車已積極整改并全額繳納罰款。
天眼查App顯示,近日,上海鈞哈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哈啰運營主體)因廣告宣傳誤導消費者,被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合肥市知識產(chǎn)權(quán)局)罰款4萬元。
具體事由為,該公司通過車行(電動車經(jīng)營部)墻面、墻體燈箱以及店內(nèi)銷售的電動車附帶使用說明書里宣傳“哈啰超4億粉絲推薦”等內(nèi)容,將使用“哈啰出行”App用戶人數(shù)認定為推薦人數(shù),并在特定場合進行宣傳,使消費者誤認為哈啰電動車有超4億人購買、使用并推薦,上述行為違反反不當競爭法。
哈啰方面對此表示,已積極整改并全額繳納罰款。哈啰電動車已于2021年末停止在門店使用該宣傳用語,但線下門店宣傳物料的汰換有所滯后,導致至目前仍有部分門店留有相關(guān)宣傳語。哈啰電動車將全面盤點線下門店,督促快速整改完畢。
責任編輯:zs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