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拍攝曝光他人或踩法律紅線
導讀: 因為排隊插隊問題起糾紛,兩家人大打出手無人敢上前勸架,其間有小孩一直在哭著喊爸爸媽媽……近日,一網友用手機拍攝一則多人打架互毆的視頻,將其發布在某短視頻平臺上,并打上反對一切暴力行為等標簽。該
“因為排隊插隊問題起糾紛,兩家人大打出手無人敢上前勸架,其間有小孩一直在哭著喊爸爸媽媽……”近日,一網友用手機拍攝一則多人打架互毆的視頻,將其發布在某短視頻平臺上,并打上“反對一切暴力行為”等標簽。該視頻一經發出即引發熱議,短時間內評論數過萬。
類似的曝光視頻,很多人在刷短視頻時都見到過。隨著智能手機及短視頻平臺的發展,近年來有不少社會熱點事件,都是這樣由手機拍攝視頻曝光發酵而來的,如“高鐵霸座男”等。
然而,隨著這類曝光視頻越來越多,甚至成為“流量密碼”,人們不禁要問:拍攝視頻曝光是否會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有些拍攝者對視頻進行剪輯、文字引導,甚至高呼進行“人肉搜索”,又是否違法?
對此,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說,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未經同意而擅自通過手機拍攝他人的肖像、錄制他人視頻,這些行為一般都不屬于民法典中規定的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的合法權益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合法行為,因此構成對他人肖像權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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