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場監管局: 嚴禁借冬奧會變相發布商業廣告
導讀: 昨天,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規范商業廣告宣傳的提醒告誡書,提醒全市廣告活動參與者,嚴禁借重大活動從事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活動! 告誡書特別提出,嚴禁違法違規使用冬奧會、冬殘奧
昨天,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關于規范商業廣告宣傳的提醒告誡書”,提醒全市廣告活動參與者,嚴禁借重大活動從事違法違規商業廣告宣傳活動。
告誡書特別提出,嚴禁違法違規使用冬奧會、冬殘奧會等奧林匹克標志,嚴禁擅自在商業廣告中使用國家隊及其運動員、教練員等形象、名義,或者借運動會報道、體育明星訓練生活等變相發布商業廣告。
告誡書還提出,嚴禁使用“特供”“專供”“給領導干部送禮”等廣告宣傳用語。嚴禁各類賣慘、炫富、惡搞經典等不良內容,及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內容制造噱頭、吸引眼球、無底線炒作的商業廣告宣傳活動。嚴禁廣告中含有淫穢、色情、暴力、賭博、迷信、“軟色情”等內容。此外,嚴禁借疫情防控的名義開展商業廣告宣傳活動。嚴禁利用違法失德藝人作為廣告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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