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電子垃圾直接焚燒構成污染環境罪
導讀: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10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典型案例相關情況。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涉及醫療廢物、過期藥品、工業固體廢物、電子垃圾、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洋垃圾等各類固體廢物污染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10件固體廢物污染環境典型案例相關情況。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涉及醫療廢物、過期藥品、工業固體廢物、電子垃圾、生活垃圾、危險廢物、“洋垃圾”等各類固體廢物污染問題,與群眾生活環境密切相關。其中,重慶某醫用輸液瓶回收有限公司、關某崗、陳某林、李某芳等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污染環境案,涉及非法處置醫療廢物污染環境行為,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的同時,一并追究相關企業和人員的刑事責任。
最高法環資庭二級高級法官劉小飛介紹說,刑事司法是保護生態文明的重要手段,也是最嚴厲的手段,在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現代化進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最高法環資庭將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三合一”職能作用,更好落實“保護優先、預防為主”原則,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助力打贏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
在嚴格依法審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方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進口、收集、貯存、轉移、利用、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等相關犯罪行為,嚴懲相關犯罪分子,依法加大罰金刑適用力度,依法嚴格慎用緩刑和免予刑事處罰。
在健全完善刑事裁判規則上,根據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及時調整修改2016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確保法律統一、有效實施。
“最高法今年將適時召開第一次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并出臺會議紀要,總結分析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形勢任務,研究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強化對下監督指導,著力提升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刑事審判工作能力和水平。”劉小飛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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