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攤上事了!這家互聯網巨頭被罰近30億元!因為…
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是Meta在歐盟的主要監管機構,該委員會表示,歐盟當局認為Meta通過服務條款向用戶獲取法律要求的同意聲明,實質上是強迫了用戶,去接受個性化廣告,這違反了GDPR,也就是歐盟《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對Meta旗下的兩大社交媒體平臺開出了兩筆罰單,其一是對臉書罰款2.1億歐元,其二對Instagram也因類似的違規行為,罰款1.8億歐元。罰款總計達3.9億歐元,約合人民幣28.25億元。該裁決也是歐盟頒布數據隱私法以來最重要的判決之一。
該裁決還要求Meta在3個月內修改其處理用戶數據的方式來遵守歐盟法律,這可能會對其廣告業務的策略產生重大影響。
互聯網信息安全活動人士施雷姆斯表示,該決定意味著Meta在收集用戶信息之前,需要詢問用戶是否允許將個人數據用于廣告,用戶可以在“是”和“否”之間做一個選擇,并且可以隨時改變主意。
美國韋德布什證券公司分析師,艾夫斯認為該裁決會對Meta整體廣告收入的5%到7%帶來負面影響,這對Meta來說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根據美國金融網站Investopedia的數據,2022年第三季度,Meta大約98%的收入來自廣告。
Meta方面表示,會對裁決提起上訴。其發言人認為,關于如何獲取用戶對于接受定制廣告的同意聲明,監管規則并不清晰。
有分析指出,此次判決更深層的影響是沖擊了這種商業模式的核心,即剝奪了科技公司使用個人數據來為用戶定制廣告的能力。
美國聯邦政府前首席技術官 阿尼什·喬普拉:在罰款以外我對裁決更深層的理解是利用數據資源進行不公平競爭的行為,會成為大型科技公司,尤其是科技行業巨頭們,今后需要重點規避的議題。
有分析指出,Meta如何應對此次歐盟的裁決可能對其2023年的股價走勢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如果大量用戶選擇不共享個人數據,那么Meta收入來源中最有價值的一部分,將會被切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