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單挑美國司法部 世紀反壟斷案開庭
谷歌則表示,人們選擇谷歌作為默認搜索引擎是因為谷歌是最佳選擇,谷歌為他們提供了價值,而并非因為缺少競爭者。本案庭審可能會持續10周時間,地區法官可能要到明年初才會作出裁決。
繼上世紀90年代末美國司法部起訴微軟以來,此次對谷歌的起訴是首次針對大型科技公司商業行為的反壟斷審判。
20世紀90年代,聯邦政府聯合了19個州以及首都共同以違反《謝爾曼反壟斷法》壟斷市場起訴微軟公司,因微軟將其Windows操作系統與Internet Explorer綁定,導致IE瀏覽器的很多競爭對手被市場拋棄,微軟自身也因此獲得對互聯網瀏覽器的壟斷權。
該案拉鋸了近10年,2001年,司法部與微軟達成了和解,微軟為此支付了數十億美元的罰款,從判決結果看,最高法院對微軟的判決整體持寬容態度。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米爾頓·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認為,這一針對微軟的反壟斷訴訟開創了一個政府干涉自由市場的危險先例,為未來的政府監管將給同行業的技術進步受阻埋下伏筆。
2020年10月,美國司法部聯合11州首次起訴谷歌。經長期調查,美國兩黨提出一系列反壟斷法案。同年12月,美國司法部聯合35個州、波多黎各和關島以及華盛頓特區再次就谷歌的搜索行為提起訴訟。
今年1月,美國司法部就以涉嫌壟斷控制數字廣告市場對谷歌提起訴訟。2020年,美國司法部曾聯合52個州及司法轄區的檢察長起訴谷歌,指控谷歌向科技業同行、智能手機生產商和無線服務商等支付數十億美元以維持其默認引擎的地位。
近年來,美國政府采取強硬的反壟斷立場。2021年7月,美國總統簽署了一項全面的行政命令,旨在通過72項舉措打擊多個行業的反競爭行為,以促進經濟競爭,這項命令發布后對大型科技公司造成威脅。
在美國反壟斷法的施行力度不斷加大的同時,該命令的發布標志著聯邦政府開始主動下場激發企業競爭,表明了聯邦政府為反壟斷而對抗科技巨頭們的決心。
愛荷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肖恩·沙利文(Sean Sullivan)表示,為了在審判中勝訴,“司法部僅證明谷歌規模非常大,或者其競爭對手一直在努力對抗它,這是不夠的”。“政府有責任證明谷歌通過反競爭行為維持了壟斷地位。”
數項指控中,谷歌與蘋果的合作是重要的爭論點。自2005年以來,谷歌一直向蘋果每年支付數十億美元,使其作為Safari上的默認搜索引擎,這種合作伙伴關系讓兩家科技巨頭都受益其中。
該協議簽訂于近20年前,也是谷歌創立之初,協議指定谷歌為蘋果的默認搜索引擎,蘋果將獲得在Safari瀏覽器上進行谷歌搜索所產生的廣告收入的50%。2016年,蘋果和谷歌擴大了協議范圍,納入了Siri和Spotlight等其他蘋果功能,進一步鞏固了雙方的合作。
據Sanford C. Bernstein&Co. 分析師報告,2022年,蘋果在這類合作中的收入達到180億美元。而谷歌一直以來受益于蘋果在移動互聯網的地位,占據了整個搜索市場90%的份額。搜索引擎至今仍是谷歌最大的創收來源,2022年,搜索廣告占公司收入的近60%,達到1624.5億美元。
相對而言,根據StatCounter的數據,微軟的Bing目前僅占據美國市場6.4%的份額,而使用Bing的雅虎則額外占據2.4%的份額。庭審提到,在回應蘋果提出的修正案時,谷歌拒絕改變并威脅道要取消該交易的廣告收入分成條款。
此次為期10周的審判中,出庭證人除了谷歌現任員工、協議對手方的高管,還將包括蘋果的三名高管。如果此次谷歌敗訴,不僅谷歌自身的業務會受到巨大影響,美國政府還可能頒布禁令來制止該類壟斷行為。
北京商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