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終審判決:某百萬粉絲博主需賠償徠芬電器33萬元
導讀: 家電消費網1月24日訊 日前,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決,因被告存在侮辱、誹謗原告的行為,對原告的名譽權構成了侵權,判決被告是書瑤呀需在網絡平臺發布內容道歉、并賠償原告徠芬損失33萬元。這是終審判決。
家電消費網1月24日訊 日前,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決,因“被告存在侮辱、誹謗原告的”行為,對原告的名譽權構成了侵權,判決被告“是書瑤呀”需在網絡平臺發布內容道歉、并賠償原告徠芬損失33萬元。這是終審判決。
據了解,2022年7月,以徠芬高速吹風機被國人知曉的國產電器品牌徠芬與某百萬粉絲博主黃某在商務過程中,發生合作糾紛。隨后,該博主在某音帳號上發布“沒有收徠芬的任何錢”“徠芬單方面取消合作”“雙方中斷合作后,徠芬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月里都沒理她,也沒理她的商務,所以她才要出視頻辱罵徠芬”,“徠芬死活不想簽合同"等言論。
法律人士認為,作為手握百萬流量的博主,在享受流量帶來紅利的同時,更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遵守法律法規,不觸碰法律底線,畢竟真相永遠是正義的核心所在。(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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